混同

词典名字:

混同

词典发音:

hùn tóng

注音:

ㄏㄨㄣˋ ㄊㄨㄥˊ

词典解释

混同[ hùn tóng ]

⒈  将本质上不同的人或事物同等看待。

mix up; confuse with;

⒉  统一。

天地混同。

unite;

引证解释

⒈  合一,统一。

《汉书·地理志下》:“此混同天下,一之虖中和,然后王教成也。”
郭子仪广运舞》诗:“河海静謐,车书混同。”
宋 司马光 《论衙前札子》:“今乃将一县诸乡,混同为一,选物力最高者差充衙前。”
清 赵翼 《夹马营》诗:“封桩库拟换 幽 蓟,志岂一日忘混同。”

⒉  混淆;等同。

《后汉书·皇后纪论》:“贤愚优劣,混同一贯。”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历山》:“今东 齐 地名 歷城,与 舜 耕 歷山 其名相涉,故俗人混同。”
剪灯新话·爱卿传》:“娘子平日聪明才慧流辈不及。今虽死矣,岂可混同凡人,便絶音嚮。”
毛泽东 《反对自由主义》:“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把一个共产党员混同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

⒊  江名。 黑龙江 汇合 松花江 后到 乌苏里江 口一段的别名。因 松花江 含沙较多,江水北黑南黄,经久始混,故名。

清 纳兰性德 《盛京》诗:“山连 长白 秀,江入 混同 清。”
清 杨宾 《纳木窝稽》诗:“跋涉过 混同,所歷已奇峭。”
郑观应 《盛世危言·垦荒》:“混同江 东二千里之地,徒以无人开垦,广远荒凉,置同甌脱。”

网络百科

混同 (债务关系)

  •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广义的混同,是指不能并立的两个法律上的资格,归属于同一人,因混同权利或义务消灭。包括三种情形:(1) 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2) 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3)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在第一种情形,他物权因混同而消灭,因为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是以所有权的一定权能为内容,为所有权上的负担而限制所有权,且均为在所有人的物上设定的权利,如其与所有权混同,所有权上的负担即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在第二种情形,当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势必自己向自己请求给付,且自己应向自己履行债务,显然没有意义,其债之关系应即归于消灭。在第三种情形,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时,保证债务被主债务吸收而消灭,这是由强势义务吸收弱势义务。
  • 混同 (汉语词组)

  • 混同是一个汉语词语,
  • 拼音:hùn tóng
  • 意思是把本质上有区别的事物同样看待。
  • 例句:敌人和对手不能混同看待。
  • 近音词、同音词
  • hún tóng渾同
  • hún tóng浑同
  • hùn tóng混同
  • hùn tōng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