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指示标志(二)

干路先行 会车先行 人行横道 右转车道 表示干路先行,此标志设在车道以前适当位置。表示会车先行,此标志设在车道以前适当位置。表示该处为专供行人横穿马路的通道。此标志设在人行横道的两侧。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 直行车道 直行和右转合用车道 分向行驶车道 公交线路专用车道 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表示该车道专供本线路行驶的公交车辆行驶。此标志设在进入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口入口处以前适当位置。 机动车行驶 机动车车道 非机动车行驶 非机动车车道 表示车道机动车行驶。此标志设在道路或车道的起点及交叉路口入口处前适当位置。表示该道路或车道专供机动车行驶。此标志设在道路或车道的起点及交叉路口入口处前适当位置。表示非机动车行驶。此标志设在道路或车道的起点及交叉路口入口处前适当位置。表示该道路或车道专供非机动车行驶。此标志设在道路或车道的起点及交叉路口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允许掉头 表示允许掉头。此标志设在允许机动车掉头路段的起点和路口以前适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