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向服务型转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一)

【摘 要】本文主要论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服务将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在政府职能方面必然要求向服务行政转化,建立服务型政府。行政管理向服务型转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政府服务 管理
  
  一、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以及我们党的执政理念的与时俱进都是行政改革贯彻和落实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动因。“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客观上必然要求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管理就是服务。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行政管理向服务型转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05年2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会上,胡锦涛同志为我们描绘出了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他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首先,服务于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人民群众是和谐社会的主体,离开了这个主体,和谐社会就会成为无本之末。要牢固地确立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创造才能,极大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坚决维护人民凑众的利益。其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党和国家各项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及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都必须着眼于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党和国家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价值标准。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