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山市供电局“9.1”人身死亡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供电局:
2004年9月1日,江山供电局峡口供电所在对10kV定村128线三卿口支线2#-7#杆线路进行拆除工作时,发生一起一死二伤的人身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9月1日峡口供电所根据工作计划,对10kV定村128线三卿口支线2#---7#杆线路进行拆除;由韦晓辉(正式职工,36岁,本专业工龄12年)担任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共23人(其中民工10人)。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由供电所所长姜涛于2004年8月29日签发。
当日8时15分,工作负责人韦晓辉在调度值班员电话工作许可后,召集全体工作班成员进行现场“二交一查”和民工安全教育工作,并叫民工在安全教育卡上签了名,对各杆位作业人员作了分工,其中周祥和(临时工,死者,男,38岁)等三人安排在2#耐张杆做终端拉线,拆除熔丝具等杆上附件。交底、分工结束后工作负责人韦晓辉带领周祥和等三人挂设接地线,接地线挂设好后,韦晓辉发现有一对低压220V户联线从2#-3#杆间穿过,安排3#杆工作人员周洪水上低压杆挂设保安线,周洪水登杆后,将保安线一夹头夹在铁横担上,另外夹头分别夹在二相塑料铝芯绝缘线的绑扎线上。
9点55分左右,在5#-7#杆间的导线收好后对4#-2#杆间的导线进行收线,当收了约10米导线时,收线民工周德根(男:47岁)、周华通(男:60岁)发生触电,周德根倒地后双手握住导线,周华通倒地后自动脱离导线。事情发生后,韦晓辉即用从工程车上取来的绝缘操作棒将握在周德根手中的导线挑开,立即和工作班成员对两民工进行现场就地抢救,通过5分钟左右的现场急救,两位民工苏醒了过来,这时在2#杆工作的周利阳(因下雨,手机失效无法联系,对讲机呼叫无应答)跑过来呼叫说杆上人员触电了,赶快帮助上杆营救。工作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安排人员严密监视两位民工的状况,同时与其他工作班成员赶赴2#杆,经过3#杆时其意识到电源可能从3#杆附近的低压户联线上串入,即打电话给供电营业所副所长周良宗,要求派人将峡中路口1#公用变电源停下,同时叫周洪水登上原挂低压保安线的低压杆上将塑料铝芯绝缘线剪断,在对落在地上的裸导线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他和一起赶到工作班成员对杆上触电人员进行营救,用绳索将触电人周祥和放到杆下,并立即就地采用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抢救,10多分钟后峡口中心卫生院两位医生赶到现场接替抢救,至11时36分经医生抢救无效确定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工作票签发人姜涛在开工作票前未对工作地段进行现场踏勘,对工作地段有无线路交叉跨越不清,工作票中也未注明有线路交跨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未尽到《安规》所列"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2、工作负责人对所要组织实施的工作任务,现场未进行实地查勘,虽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了一路低压户联线路,但对其采取的安全措施不正确,敷衍了事,未按规定要求做好停电、验电、挂接地、设警示标志,导致在拉线过程中,被拆导线将带电的220V低压户联线绝缘磨破,导线与低压线接触带电,是造成本次触电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3、专职村电工周洪水在挂设低压接地线时,未进行验电,又将接地线的夹头夹在绝缘层外的绑扎线上,使接地线未起到作用,反映出其业务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本次触电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应吸取的教训及防范措施:
这次事故与“8.23”永嘉重大人身死亡事故事相隔仅10天,且事故性质和问题基本类似,说明我们的部分基层生产班组的安全活动效果较差、质量较低,对系统内发生的事故通报学习、分析不够深入,未能吸取教训。因此各县(市、区)供电局必须要真正贯彻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加大稽查考核力度。
1、认真执行施工作业前的现场勘察管理制度。
现场勘察应由线路设备管辖部门(运行班组)和施工单位人员共同进行,勘察人员应不少于2人,其中一人必须是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如实填写“现场勘察记录”并亲笔签名,此记录作为线路第一种工作票附页;
现场勘察的安全要点:
1)、现场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是否安全;
2)、工作地段邻近电源结构情况;
3)、工作地段线路交叉跨越情况(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公路、街道、广播线、通讯线、构筑物等);
4)、用户双路电源(开闭所双路电源)、自备电源的摸底,并了解其装置的可靠性;
5)、低压同杆异电源情况及倒送电的可能性;
6)、同杆架设多回线路的停电范围及安全措施;
7)、邻近平行架设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范措施;
8)、施工作业地段人流、车流情况;
9)、旧线路设备改造拆除的安全施工条件;
填写现场踏勘记录,确定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未经现场踏勘一律不得签发工作票。
2、做好设备基础资料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线路交叉跨越、同杆不同电源、自备电源调查、摸底、滚动修改完善工作;对线路交叉跨越应注明电压等级、电源供电点(含广播线)和交跨距离,做到线路施工作业时各危险点清晰明了、对症下药,落实好防范措施。
3、对影响到高压线路施工安全的低压线路,明确其供电电源,并拉开变压器低压闸刀(或取下熔丝),锁好柜门,在柜门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4、根据施工项目复杂程度、危险程度、现场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较大工程应经有关人员审核,领导批准后,由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员)督促工作班成员认真实施。
5、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制度,正确使用个人保安线。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现场工作负责人确认符合现场安全要求后,方可下令工作班成员开始工作。
6、线路检修、施工等作业,在地形条件复杂、环境、气象条件不良的情况下,要设专人监护,并保持相邻作业人员通讯畅通,禁止单人作业,更不能麻木胆大蛮干。
7、开展经常性的、多形式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对危害因素的辨析力和业务素质,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心和自保、自救能力。
各单位收到本通报后,应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讨论,深刻吸取“8.23”永嘉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和本次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大检查,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查找各自身边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及时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各类事故的防范措施。专项大检查要有针对性,制定的防范措施要有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大反违章力度,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稽查,严厉打击各类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违章施工行为,遏制人身事故频发势头,迅速扭转农电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一死两伤事故,工作前未严格执行现场勘察制度,对“三要,九禁,六步”执行不认真,而且,与“8.23”永嘉重大人身死亡事故事相隔仅10天,且事故性质和问题基本类似,说明我们的部分基层生产班组的安全活动效果较差、质量较低,对系统内发生的事故通报学习、分析不够深入,未能吸取教训,望各单位认真学习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