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家长托人帮女儿上大学 10万元钱打水漂

想让女儿读个好学校,于是花10万元托人活动,哪晓得事与愿违,想要回钱的请求也被法院驳回。钟楼法院近日在判处了这样一起案件后提醒,当前正值大学招生期间,家长千万不要走偏门,花了冤枉钱。

  市民钱林诉称,2010年底,他认识了开画室的李强。当时,女儿正读高三,准备考美术专业。李强声称只要其女儿文化课不低于180分, 就能保证她被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录取。他于是托其帮忙,并分3次给其10万元。李强信誓旦旦,称肯定会录取,为此,女儿把郑州轻工业学院作为其报考本科的唯一志愿。然而,等到本科录取工作结束,女儿仍未等来录取通知书。

  一气之下,钱林诉至法院,要求李强退还10万元。

  李强辩称,去年2月,他陪钱林的女儿参加了郑州轻工业学院的校考,孩子顺利过关,但高考文化课分数未达省控录取分数线。自己收10万元是帮助其美术课能够通过,并未承诺花钱就可以上本科。

  法院认为,钱林欲通过李强的不正当手段使女儿读上本科院校,并给了李强1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这种行为是违反公正竞争的非法行为。现在,钱林要求李强返还10万元活动费无法律依据,其诉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故判决驳回。(文中人名为化名)